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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方案
为了适应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的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于近期举行公开招聘教师的考试,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
6
号令)和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
>
的通知》(闽人发
[2006]10
号)文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实行阳光作业。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的单位为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共
9
个岗位,计划招考人数为
17
人。各岗位的招考条件参阅《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说明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已年满十八周岁;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年龄二十八周岁以内(
1980
年
9
月
30
日
后出生),福清生源或福清籍(含
2008
年
9
月
30
日
前户籍已落在福清市)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5
、目前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
6
、学历、专业、资历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7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
、符合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条件。
(二)有关问题说明
1
、报名者的第一学历须具备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应持有《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
、学历、资历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至时间为
2008
年
9
月
30
日
;
3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报名。
四、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
2008
年
11
月
6
日至
2008
年
11
月
12
日
(双休日正常上班);
2
、报名地点:
福清市教育局人事局科(福清市融城后埔街教育局大楼
4
层);
3
、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
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已被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函(须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认)。
五、考试办法
1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
、笔试、面试试卷的命题及笔试阅卷由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局共同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负责。
3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
3
:
1
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但又确需开考的,由市人事局与市教育局共同协商决定。
4
、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
3
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果进入面试的考生少于计划招聘数的
3
倍也可进行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
70
分以上才有资格被聘用。
5
、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考试时间:
2008
年
11
月
18
上午
8
:
30
开始
考试地点: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
考试内容:编写相应专业的教案、片段教学
六、体检、考核
(一)、体检
1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确定体检人选,若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福建省录用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
、体检工作由福清市人事局与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福清市人事局与市教育局共同负责,对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录用及管理
1、录用办法:
(
1
)体检、考核合格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2、对拟聘用的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3、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的人员,纳入工资基金管理,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八、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将邀请福清市纪委等部门派人进行全程监督,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九、其他未尽事项由福清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福清市人事局
福清市教育局
2008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
:
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说明表
|
岗
位代
码
|
岗位名称
|
招
考
条
件
|
计划招考人数
|
备注
|
|
01
|
计算机专业教师
|
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及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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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汽车维修专业教师
|
汽车运用与维修,本科及以上学历
|
2
|
|
|
03
|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师
|
电子信息工程及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
|
04
|
烹饪专业教师
|
烹饪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2
|
|
|
05
|
建筑学专业教师
|
工民建、土木建筑及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
|
06
|
舞蹈专业教师
|
舞蹈及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
|
07
|
会计专业教师
|
会计学及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
|
08
|
音乐专业教师
|
音乐及相近专业,已取得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
|
2
|
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
09
|
美术专业教师
|
美术及相近专业,已取得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
|
2
|
|
合
计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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